宁波浙里办灵活就业停保(为灵活就业者减轻社保负担)

宁波浙里办灵活就业停保(为灵活就业者减轻社保负担)

宁波浙里办灵活就业停保政策是为了减轻灵活就业者的社保负担而出台的。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者可以申请停缴社保,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已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最近一个月内未享受过社保待遇;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连续缴纳社保满15年,且年龄在50岁以上;三、已取得《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停保期限最长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缴纳社保。此外,停保期间,灵活就业者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该政策的出台,对于减轻灵活就业者的社保负担,提高其就业稳定性,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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