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个税+灵活用工,企业如何规避税务风险?(灵活用工平台税收政策)

佣金个税+灵活用工,企业如何规避税务风险?(灵活用工平台税收政策)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草案将其中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事实上,针对这次个税改革中的综合征税、税率调整、起征点提高、自然人年度自行报税等改革事宜,结合企业灵活用工、人力资源公司灵活用工服务等事宜综合分析,本次个税改革有利于任何场景下的灵活用工。比如社交电商、保险经纪公司、社交教育等平台。

那么,平台在发放佣金时产生的个税对灵活用工有什么影响?

为企业提供灵活用工服务,等于间接的实现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个税的报税服务,依据个税改革方案来看,个税的报税很有可能是以自然人年综合劳动所得进行报税。在以年综合劳动所得进行报税时,报税与交税,交税与扣税、报税与补税、报税与退税之间就有无限的金融服务想象空间。

综上,个税改革,无论对个人、企业、人力资源公司均是重大利好,尤其对今天的灵活就业人群更是直接利好。个税改革方案需要平台企业重新考虑与个人的结算模式,需要人力资源公司重新考虑与企业基于个人结算的合作模式。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基于客户需求而产生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是基于个人需求而产生的个人最佳匹配服务,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是业务、产品、风控、成本、标准的综合服务。

佣金个税+灵活用工,企业如何规避风险?

为了降低个税成本,企业开始寻求更有效的降低成本的用工关系,而灵活用工就成为了一种最受到企业推崇的有效方式,那么你选对了吗?

对于劳动者而言,可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协调自己的时间、能力、精力和闲置资源,灵活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创造价值。

对于企业而言,能够以最快捷最低成本的方式迅速调动社会劳动资源,并为这些自由职业者发放佣金报酬,彼此之间来去自由,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企业无需负担这部分自由职业者的社保,减少了企业用工成本,并有效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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